地下管廊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。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,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,现场公布评审结果。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。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,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。评价结果好的,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%给予奖励;评价结果差的,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。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订。
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的超级大动脉,它将给城市带来从内到外的活力,而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、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亦日益凸显。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大雨内涝、管线泄漏爆炸、路面塌陷、设施被盗等事件,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。综合管廊属于地下封闭空间,一旦发生火灾,会迅速消耗掉管廊内部氧气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,当甲烷、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,还可引起爆炸。更严重的是,发生灾害时管廊内部环境十分恶劣,抢修难度很大,对抢修人员也将造成人身安全威胁。
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、通信、广播电视、给水、排水、热力、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。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,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。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,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解决反复开挖路面、架空线网密集、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,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、完善城市功能、美化城市景观、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,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,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、拉动社会资本投入、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。